近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答記者問時也進一步論述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標和重點舉措。結合當前基層幹部的發展實際,筆者認為,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特別註重“大改革”向“微監管”的思維轉換,要大做“微文章”。
  一是人員主體範圍寬大,但層次要“入微”。幹部人事制度立足約束的基本對象是由上而下的領導幹部,從中央到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的黨政班子成員一直是監督約束的重點範圍,亦是培養管理的核心部分。雖然主抓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的思路方向是對的,但從“為人民服務”工作的宏觀性發展與基層性需求來講,當前幹部人事制度的觸角應該更進一步往下延伸,在人員層次上“入微”考量。尤其是針對鄉鎮街道以下的社區、村乃至村民小組等最基層幹部,也要立足實際適時出台宏觀性的相關培養管理制度,從基本工作狀態、工作效能實績、群眾滿意度等方面強化常態監督管理。雖然這部分幹部權力微小,但影響重大,他們的一言一行都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對領導幹部的整體印象,關係到黨和人民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公信力。
  二是改革事項內容宏大,但重點要“顯微”。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的方面很多、內容很豐富。而在具體推進過程中,要確保改革有作為、有成效,就務必剋服“眉毛鬍子一把抓”的慣性思維,從宏大的改革內容中挑出重點和難點,置於顯微鏡下深入研究,集中力量,扎實突破。結合當前幹部發展現狀來說,就是要立足四個方面,重點解決好四個問題:要立足於選拔任用,解決好“不公”的問題,堅決防止“唯票、唯分、唯年齡”取人傾向,確保幹部“出仕於公、拔擢於公”;要立足於考核評價,解決好“不實”的問題,堅決防止“關係考評”、“形式考評”、“虛假考評”行為現象,確保幹部“行之有評、價如其人”;要立足於監督管理,解決好“不嚴”的問題,堅決防止“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管理趨向,確保幹部“督之嚴之、管之順之”;要立足於激勵保障,解決好“不夠”的問題,堅決防止“支持不穩、動力不足”發展狀態,確保幹部“進有方向,上有空間”。
  三是目標導向定位遠大,但步驟要“慎微”。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總目標是按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標準,培養和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使各方面的優秀幹部充分涌現。這一目標定位是遠大的,但天下大事必作於細,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把控不好,可能誘發矛盾激化和社會不穩定,所以改革步驟務必要謹小慎微、循序漸進、穩扎穩打。在做好改革“頂層設計”的基礎上,更要著眼於幹部人事工作中的一個個具體問題,著眼於“小事”、細節,採用“問題導向”的推進辦法,採取“細微”舉措進行“微監管”,一個一個地解決問題,一點一滴地推進改革,在探索中積極“排雷”和“清障”,以點帶面,逐步實現整體突破,從而不斷深化改革成效。
  文/稀飯  (原標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大做“微”文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azfwiz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